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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怀柔分局贯彻落实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11-18

国务院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11月2日,药监怀柔分局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了“学习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会议”。区第一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主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药监局副局长刘春刚主持会议,并对《条例》中明确的各有关主管部门所肩负的管理职责作了重点强调。就《条例》中的一些改革条款,安监科科长李广利进行了解读,以“管得住、用得上”为总体思路,介绍了《条例》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项管理措施。卫生局副局长谢公芬出席会议,对所属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条例》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局制作了提示信息,分别在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播出,另在分局网站上也同时发布了公告,并公布了咨询电话。

在会议快结束时组织大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失控的杜冷丁》录像片,以警示各医疗机构加强特殊药品管理的重要性。

 

北京市药监局怀柔分局   王中君

200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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