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
 

药监怀柔分局提醒广大市民 立即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用于鞘内注射


  2007-08-31

 

   83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用于鞘内注射的通知》,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用于鞘内注射。药监怀柔分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了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浏览次数:1338
】【打印】【关闭
 
 
 

本站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管,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Beijing Drug Administration
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49号
电子信箱:yjj@bjhr.gov.cn 邮政编码:101400 联系电话:010-89686050 传 真:010-8968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