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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怀柔分局召开专题会 部署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范桂莲 2010-05-06

        为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监管,打击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局文件精神,4月26日,药监怀柔分局召开了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专题部署会,辖区25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院长、药房主任共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局传达了市局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对医用氧按照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按照所用医用氧批准文号、生产单位、投入使用时间、医用氧经营单位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是否存在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行为等情况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分局。

        分局主管局长安立华强调,医疗机构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入医用氧,严把购进渠道关,杜绝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行为,确保使用医用氧质量,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按照销售假药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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